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第八条和《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一条“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”
经学校相关部门核查,李巧凤等164名学生2024年3月开学至今未到校报到且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,学校决定给予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。
在公示期间内,有异议者请致电0871-67985835,联系人:任老师。
附件: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24级成教大专放弃入学资格名单
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
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4月15日